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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都合苑延期交房俩月 有关部门已约谈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9-07-09 22:40:14

信网7月9日讯 购买新房后,交房日便成了业主心中最为牵挂的事情。而近期,“交房难”问题却困扰住了胶州的李先生。原来,李先生在胶州鑫都合苑购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明确房子将于2019年4月30日交房,但至今还没盖好,且工地处于停工状态。开发商表示将尽快完成室外配套工程,计划在8月底达到交付条件。另外有关延期交付的违约金,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开发商将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责任。

据了解,李先生是胶州本地人,去年8月份,他以近8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胶州市李哥庄鑫都合苑小区的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标注我们的房子将于2019年4月30日交房,如今已经7月份了,房子还没盖好。”李先生表示,他曾来到现场查看房屋修建情况,却见工地上空无一人。“见工地处于停工状态,我就心慌了,我是倾全家之力买的房子,交房时间却遥遥无期,那我们家什么时候才能住上新房呢?”

针对这个问题,信网联系到了鑫都合苑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鑫都合苑小区的开发商青岛众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与胶州市政府、胶州市房产管理局协商。该工作人员称:“由于去年各种原因,中途不得已停工多次,所以误交房时间,待开发商与政府方面协商过后,我们会尽快给业主一个满意的回复的。”

胶州市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鑫都合苑小区项目前期已完成室内装修,目前正在进行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另一方面,胶州市房产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6月28日约谈开发商,督促其尽快完工。开发商回复房产服务中心称,将尽快完成室外配套工程,计划在8月底达到交付条件。另外有关延期交付的违约金,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开发商将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责任。

除此之外,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洪力表示,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延期交房条款向开发商索要赔偿金,若购房合同中没有相关赔偿约定的,开发商则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例进行赔付。马洪力称:“国家规定开发商需要按照周边同区域同价位房产的租金价格为标准进行赔偿,具体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延迟交房年限和一年租金的乘积。因此,业主可以先确定合同中是否有延期交房的赔偿约定。如果没有,业主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追讨赔偿。”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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