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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知假买假分单买了6瓶过期咖啡 索赔4800元协商陷僵局

发布时间:2023-03-11 18:13:14

涉事商品及购货小票(来源:受访者)

涉事商品及购货小票(来源:受访者)

信网3月10日讯 (记者 谷正原)1月11日,市民罗先生在丽达购物广场(中山店)购买了6瓶300ml装咖世家浓咖啡饮料,购买后发现该商品已过期,将情况反映至服务台后并未得到有效处理。信网就此事联系了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目前经销商正在就赔偿数额问题与消费者协商。

1月11日,罗先生在丽达购物广场(中山店) 购买到6瓶300ml装咖世家浓咖啡饮料,购买后发现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9日,保质期10个月,单价每瓶为7元。据罗先生所述,购买后他发现该商品已过期2天。

为了解详情,信网致电超市服务台,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后,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目前经销商正在就赔偿数问题与消费者进行协商。

随后,产品代理经销商周经理主动联系了信网,周经理表示,过期商品未及时下架,理货员确实存在一定过失,但是消费者曾提出希望每瓶赔偿他1000元,后经过协商,赔偿标准降到了每瓶800元,但总计4800元的赔偿数额让月收入不足3000元的理货员难以承担。“产品确实是过期了,但是他是分单购买的,明显是职业打假,我曾提出过让他寄回6瓶过期商品,我个人一次性赔偿他800元的解决方案,但是他拒绝接受,不愿继续让步,这让我们的协商陷入了僵局。”

信网从超市客服部了解到,截至发稿时,双方还未就此事达成和解。

针对上述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知假买假牵涉利益广泛,矛盾错综复杂,像这种分单购买,每单索赔1000元的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规来判断对错,有这种情况发生,我们也只能是对双方进行调解。”

买到过期商品,理应寻求法律维权,但是同一批次商品,分多单购买,然后每单寻求1000元赔偿,还能获得法律支持吗?对此,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郭铁钧律师评析,分单购买并要求按单赔偿,很有可能是消费者事先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为获得惩罚性赔偿而购买,这种方式虽然会与经营者的一些观点发生冲突,但委实没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类似的案件很多,一部分打假人分单购买并分案起诉,最终获得了法院支持,也有一部分未被支持,至今没有决断性的定论,但是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和分单购买均是被目前法律所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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