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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 3类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发布时间:2016-04-08 16:42:47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张思楠报道:4月7日,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记者获悉,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江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意见》,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等3类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新的意见,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实行设区市级统筹,江西省内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及省直管县均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保费划转、保障水平,有统一的承办机构,筹资标准为统筹地区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左右。

《意见》表明,江西正逐步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从2016年起,将儿童苯丙酮尿症门诊医药费用、国产或进口人工耳蜗费用的70%以及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据介绍,江西还将建立大病保险盈亏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因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分担。

据江西保监局有关人员介绍,下一步,江西将加快大病保险信息化建设进度,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省内各保险机构实现与市级或县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实时联网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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