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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一男子将邻家女子先强奸后杀害欲分尸 依法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6-04-22 10:20:43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因生活琐事,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凤阳一男子翻墙入户欲报复,将邻家女子强奸后杀害,并欲分尸。此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被法院判处死刑,日前被执行死刑。

居住在凤阳县府城镇的丁某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吴家发生矛盾。丁某某心生报复之念,翻墙入户进入吴家二楼时,发现女子吴某某正躺在床上。丁某某心生淫念,进入房间时被发现,与吴某某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丁某某强行与吴某某发生关系,并将其殴打致死。丁某某用毛巾擦拭地上的血迹后,找到一把菜刀意欲分尸藏匿未果。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丁某某家里走访调查时,发现其非法持有单管猎枪一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后为掩盖罪行,又将被害人杀害,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同时丁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一把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丁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日前,丁某某被执行死刑,为其罪恶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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