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河南新闻

世界知识产权日:高新企业被侵权 审理要快赔偿要高

发布时间:2016-04-26 06:26:27

高新企业被侵权
审理要快赔偿要高

河南商报讯(记者 王琦)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去年,我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4月25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通报。

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250件,共审结3450件,权利人司法维权成功率在95%以上。

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为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法院逐步提高民事侵权赔偿数额,“杜绝权利人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现象的发生。”

此外,对于专利技术多、产品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法院坚持“又快又高”的审理原则。

所谓“快”,是指在审理周期上“快”,不给抄袭、模仿者在市场上喘息、盈利的机会。而“高”是指赔偿数额高,考虑创新企业的研发成本、丧失的市场份额和侵权人的违法收益,使侵权人承担较重的法律制裁。

另外,全省法院还特别重视对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打击侵害名优作物种子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确保权利人及广大农民利益不受侵犯。

(线索提供:黄志远)

  • 上一篇:别光问肉价为啥一直在涨 咱也学学背后的经济学
  • 下一篇:固始、泌阳、上蔡、平舆、唐河获国家支持县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