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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重点落实食品追溯体系

发布时间:2016-06-25 00:57:49

本报记者 聂晓丽

6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提到,今年我省食品生产环节将重点围绕肉制品、乳制品、白酒、食醋、食用盐、清真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重点在食品批发企业、大型超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保健食品专营店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食醋、食用油、食用盐、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方特色产品、清真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严厉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生产加工等突出问题。

同时,要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互联网食品经营者、旅游景区、铁路运营等就餐重点区域进行联合督查,严厉整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问题。此外,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加工销售病死畜禽、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

《通知》提到,要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激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加大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力度,首批创建的市、县要对照创建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达标的授牌奖励,不达标的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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