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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层层转手 “旧主”买回林地经营权却盗伐被拘

发布时间:2016-06-25 18:38:17

林地层层转手 “旧主”盗伐被拘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胡纷媛)自家林地转给他人经营,层层转手后“旧主”又买回林地经营权,结果还“头昏脑涨”地让下家多砍了林木。6月23日,涉嫌盗伐林木罪的陈某坤被柳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19日,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彭某报警,称其种植在柳州市城中区牛车坪村梳头岭的两亩多的桉树,被同村村民陈某坤砍伐,而陈某坤不愿意赔偿,请求森林公安处理。

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实,今年52岁的陈某坤是柳州市城中区牛车坪村马鹿山屯人,在牛车坪村梳头岭有一片林地。2007年,陈某坤将该片林地出租给廖某经营使用。2011年,廖某又将该片林地委托给张某、肖某经营管理。眼看原林地上中的10余亩桉树成林,今年3月中旬,陈某坤找到张某、肖某两人,双方口头协商,以2.5万的价格购买已成林的桉树,并协商4月中旬签订合同。

今年3月24日,陈某坤在还未取得这片林地经营管理权的情况下,以4.3万元价格将桉树卖给韦某。韦某于3月28日将这片桉树砍伐完毕,还将位于周边的彭某的林地也砍伐。陈某坤直到4月12日才与张某、肖某签订协议书,取得这片林地的经营管理权。

4月19日,彭某发现自家林地被误砍,与陈某坤协商赔偿,陈某坤拒绝赔偿,彭某报案。陈某坤已涉嫌盗伐林木罪,经测量,被盗伐的林木面积为1.06公顷,活力木蓄积量达184.53立方米,出材量为155.96立方米,属于特大盗伐林木案件。

6月23日,陈某坤被传唤至柳州市森林公安局,经审讯,其对自己盗伐林木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韦某因涉嫌滥伐被追究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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