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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醉驾遇检查撞伤交警 涉两项罪名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6-07-23 09:51:57

    喝了白酒喝啤酒,在已经醉酒的情况下,58岁的梁某驾车回家,遇到交警设卡盘查时才发了慌,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将交警撞开后逃逸。因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两项罪名,近日梁某被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4月1日晚9时40分,交警高新大队在高新四路与科技路十字设卡检查。其间,一辆越野车行至盘查卡点,在交警对该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后,越野车没有停仍继续向前行驶,行至十字路口时,交警付某继续示意该车停车,并将反光锥移至路中间,但车仍未停,继续加油行驶,并将付某撞至车前引擎盖上,继续向前行驶数米后,付某躲闪开,后越野车沿科技路向西逃窜,付某右膝被撞伤,执勤民警迅速驾车进行追赶,发现越野车停进了科技路某小区外的停车场内,执勤民警在停车场内发现了肇事越野车。经查,该车车主为梁某,后民警在四周寻找,在停车场旁找到梁某并将其抓获。

    经鉴定,梁某血液中的血醇浓度为212.92mg/100ml,系醉酒驾车,梁某很快被吊销了驾驶证。

    梁某供述,案发当日中午,他和朋友在长安路某饭店吃饭,喝了他带的青稞酒,他喝了约二两多。之后,他找了一个茶秀休息,晚上离开。因心情不好,行至群贤路时,他把车停在路边,坐在车里把剩下的二两青稞酒喝了,又喝了两瓶啤酒,驾车继续往家走。行至检查点时,他看见民警,“我知道我喝酒了,想着无论如何不能让警察抓住”。于是,在民警拦车时,想着用车想把民警挤开。后来,他把车停在科技路一个停车场,上了天桥观察交警是否能找到他的车,确定车被找到,准备打车回家时被民警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梁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妨害公务罪;其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雁塔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对梁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两年左右有期徒刑。记者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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