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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 我省强制推行风险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16-07-23 10:38:56

本报太原7月22日讯(记者张剑雯)省安监局近日出台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方案,针对非煤矿山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环节,强制推行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这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是: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纳入到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属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于今年7月底前配齐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于今年12月底前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必须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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