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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药物降价约三分之二 两家医院先行

发布时间:2016-07-29 15:34:19

肝炎药物降价约三分之二 两家医院先行

■在广州某医院,急诊床位睡满了就诊的病人。新快报记者 陈昆仑/摄(资料照片)

位于广州的两家军队医院已执行新价格,地方医院需纳入医保后才能降价

“我们今天(7月28日)接到下调价格通知,执行国家谈判价格。”昨日是世界肝炎日,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乙肝病患迎来福音,军队医院率先下调乙肝抗病毒治疗药价,肝炎患者之前每月服用替诺福韦酯需要1500元,直降至国家谈判价490元。

据了解,广州目前只有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两所军队医院,执行军队统一的招标价已可享受优惠价格。广东省其他医院同类药物调价工作暂无动静,降价尚需一段时日。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李晓姗 张青修 刘益军

调价

全国12个省份已执行

广东省属、市属医院暂未落实

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最新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是替诺福韦酯和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属于专利药,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约490元。替诺福韦酯经过国家药品价格谈判首批试点降价67%,月均药品费用由约1500元直降至约490元。

国家卫计委原本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与当地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集中挂网采购。云南在6月3日率先出台文件,先期将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此后,海南、黑龙江、辽宁、广西、江西、贵州、江苏等约12个省(市、区)大体都沿袭了这样的思路。也就是说,由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SK)生产的替诺福韦酯只在约12个省份,与当地的至少一种医保政策衔接后,开始降价;而在其他省份则仍然执行原价或者“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谈判议定采购价格”。

6月15日正式实施后只半个月,云南乙肝药采购了827盒,给患者省下了80多万元。

昨日,新快报记者走访省属、市属医院了解到,广东省内还未落实执行国家谈判价格。据知情人士透露,降价要落到实处,需要省卫计委、人社厅等部门协调合作推进。预计执行谈判价后,广东每月服用替诺福韦酯的药价在490元-600元间。“因为只有纳入当地医保后,生产厂家才同意降价。”该人士说。

算账

替诺福韦酯吃十年 降价后能省10万元

“军队医院走的是另一条招标途径,目前已经可以执行降价,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等军队医院是可以降价的了,在广州,不同医院之间,药品价格不一样。”昨日,有医生对记者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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