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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湖南省空气平均优良天数达94-5%

发布时间:2016-08-20 06:24:03

湖南日报8月18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亮斌)省环保厅今日通报,7月份,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5%。14个市州25个主要江河、湖泊交界断面中,三类以上水质断面达23个。

通报指出,7月份14个市州城市的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9%,除臭氧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PM2.5等5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排名居前三位的城市为吉首市、怀化市和张家界市,居倒数一、二、三位的分别为长沙市、湘潭市和娄底市。

水环境质量方面,7月份,14个市州25个主要江河、湖泊交界断面中有23个断面达到三类水质。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有319个断面达到三类以上水质,5个断面为四类及以下水质。21个湖库省控断面中,有6个断面达到三类以上水质,其中东江湖所设2个断面均为一类水质;四类及以下水质断面15个。全省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以上水质。

省环保厅指出,7月份突出的环境质量问题包括:株洲、岳阳和郴州3个城市,连续2个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出现同比下降;湘潭的涟水入河口与昭山,益阳市桃谷山和大通湖,娄底市大科石埠坝等断面,未达到国家“水十条”年度目标值或出现连续水质下降;郴州的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砷超标,湘西的狮子桥坝下断面镉超标。通报要求,各地要加快出台本地区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加强对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的核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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