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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南京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建快递用房或快递投递终端

发布时间:2016-08-26 19:13:49

交汇点讯 快递员有义务为市民提供两次免费投递服务,但如果因为收件方原因导致第三次投递,快递企业可以收取一定费用,收件方也可以选择到快递网点免费提取货物。25日,南京邮政局正式出台了《南京市邮政条例》,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中对此前引起社会正义的“三次”投递收费问题作了一定解释。但记者采访各方发现,具体何时开始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等问题,仍是未知数。

“我们数据统计,一个包裹要送至少三次的比率达到5%,浪费时间成本。”南京天天快递公司李军告诉记者。南京韵达快递公司总经理助理王芳则表示韵达该比率更高。“此次条例中特地将三次投递额外收费提出,一方面是是为了强调快递企业要为用户提供两次免费投递服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均衡投递资源。保障双方利益。”南京邮政局副局长蒋波告诉记者。

蒋波说,额外投递收费并非南京原创,有法可依。根据国家邮政局印发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28条的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也就是说,完成了2次上门投递,也就完成了投递的法定义务。如果因为收件人原因没有投递成功,再投递额外收费,这是合法的。

但针对用户和快递员都关注的如何认定前两次免费投递标准、两次投递操作标准及第三次投递收费标准等细则问题,南京邮政局25日并未推出。蒋波口头解释,原则上额外收费标准制定、执行主体都是快递企业自身,“这个得由市场规律说了算”。他同时表示,如果收件方不愿意为第三次上门投递服务付费,可选择自行到快递网点免费取包裹。

记者25日走访南京中通、圆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均表示“先观望,再研究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

此次出台的《南京市邮政条例》还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配套设置快件服务用房或者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备,蒋波解释,“南京这次从立法层面,将快递用房等末端快递接受,纳入了住宅小区的配件标准里,如果小区规划没有留快递用房,小区建设图纸通不过。”针对老小区等,则鼓励政府在改建、扩建时补充快递用房等终端,资金将由市政府兜底。为了保证市民普遍服务权利,《南京市邮政条例》也特别例规定每一个住宅小区、单位等,都应该建有普遍邮政信箱,如果此前未建的,需补充建设。

交汇点记者 朱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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