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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淇县遭遇高价拖车 退款没给将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6-08-26 19:47:17

货车司机淇县遭遇高价拖车 退款没给将强制执行

没有公章的4000元吊车费收据

货车司机淇县遭遇高价拖车 退款没给将强制执行

2500元施救费发票

河北一辆货车在鹤壁淇县发生侧翻,淇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就近联系淇县北阳镇海波汽修厂进行救援,结果该货车司机被收吊车费4000元、拖车费2500元。对此司机师傅嫌拖车费太贵将海波汽修厂投诉至淇县发改委,发改委回复责令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车主多收价款2248元。但当事人一直未收到退款。8月25日,当事人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的三个月来的离奇遭遇。

事件

收吊车费后又收拖车费

5月28日晚9点,张先生与另一名司机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为避让从侧面过来的货车,在鹤壁淇县107国道与泰山路交叉口发生侧翻。随后拨打淇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电话求援。为保证道路顺畅,淇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就近联系了淇县北阳镇海波汽修厂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车侧翻后,车上的方管散落了几捆,事故科为处理现场事故,让汽修厂的王厂长叫来了吊车。”张先生和妻子侯女士称,两辆吊车同时作业才将货车正过身来,散落在地的方管又装回到原车上,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当时他问交警可否从老家叫人拖车,出警的民警说不可以。吊车的时候问多少钱,王厂长说先干活再说。干完活说包括工人费用要4800元,最终搞价到4000元。随后,王厂长开了一个4000元的收据。

据当事人讲述,早上7点钟左右,货车被王厂长找的拖车拖到汽修厂,他们夫妻二人去淇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处理事故。

但令他们夫妻二人没有想到的是,从老家来的修车师傅把车修好后,一位老大爷坐在车前不让离开。王厂长称,4.3公里的拖车费用2800元没有结算。最后协商到2500元。张先生称,他们从老家赶过来一辆货车将整捆的方管拉走了,原货车上装的散落方管寥寥,基本是空车了他们觉得这么高的费用不靠谱。

调查

汽修厂称拖车费含工时费

大河报记者采访了淇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高海祥队长称,由于鹤壁市有资质的拖车单位较少,出事故是会就近联系有资质的修理厂,不存在指定拖车单位。目前对于大车拖车收费标准仍然是空白,发改委的定价应该是属于小型轿车价格,发改委的定价没有修理厂愿意干活。

淇县海波汽修厂的王厂长表示,当时已经给当事车主夫妻二人说明有吊车费和拖车费用。拖车费要价2500元中包含有6名工人的工时费,工人干了一夜活,大型拖车联系的也是新区的拖车单位。他们收费不算高。

进展

发改委给出处罚意见

事情过去半个月后,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和侯女士将此事反映到淇县发改委。大河报记者在侯女士提供的发票上看到,一张5月29日的收据,吊车费4000元现金。在另一张5月29日的发票上显示,施救费2500元,开票单位为淇县北阳镇海波修理厂。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对于这起纠纷,淇县发改委已经做出处罚意见,依据相关规定,所谓的拖车费就是施救费,一次最高收费标准应为252元,实际超过规定标准2248元。他们责令淇县北阳镇海波汽修厂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车主多收价款2248元。可是淇县北阳镇海波汽修厂拒不退还,对其所作所为,他们依照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将未按规定退还车主的多收价款2248元按违法所得给予没收,处以违法所得额的四倍罚款,计8992元。

目前,淇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人与厂方协商退还给当事车主张先生多收价款2248元。截至发稿,张先生称这笔款依然没有退还。

淇县发改委李科长表示,已经下达处罚决定书在网上予以公示,60天内淇县海波汽修厂没有行政复议又不履行退款行为,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

(记者谷武民 李萌萌/文 图)

原标题:遭遇高价拖车退款至今没给

发改委已下达处罚决定书 60天后法院可进行强制执行

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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