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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12家企业环境违法拒接处罚 环保部将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6-08-27 11:35:51

近日,海口12家企业环境违法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环保部门将相关案件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口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屡教不改,被有关部门强制断电,私自接上电线继续生产并超标偷偷排放废气,共被处以罚款50万元。该洗涤中心拒绝缴纳罚款,负责人玩“躲猫猫”,环保部门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

12家企业环境违法,拒绝接受行政处罚

据悉,海口市环保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1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该局已向这12家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并处以相应罚款。但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这些企业拒绝接受行政处罚。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近期,海口环保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据悉,12家环境违法企业中有10家违反“三同时制度”,分别是:海口金丰盈物流有限公司、海口富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海口国信椰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海口联兴休闲服饰有限公司、海口琼山举东废油加工场、海口秀英兴盛发夹板加工厂、海南东德瀚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椰茂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潦河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海口徽玻玻璃有限公司。

另外,海口富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两企业存在废气超标排放行为。海口新坡食品站则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行为。

环保部门发现上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责令纠正并做出处罚,不料这些企业屡教不改,不但不停止违法行为,而且拒绝缴纳罚款。如海口富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停止项目生产且不缴纳罚款,此次环保部门申请法院执行对其停止项目生产并罚款3万。海南椰茂食品有限公司被移交法院,将面临被强制停止项目生产并罚款4万的处罚。因海口富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违法三同时”和废气超标排放两种违法行为,涉及两起案件,因此,此次海口市环保局共向法院移交13起案件。

一洗涤中心拒缴50万元罚款,负责人“躲猫猫”

在12家企业中,海口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超标排放废气、屡教不改的行为尤其突出。该洗涤中心累计被罚款共计50万元,该洗涤服务中心拒绝缴纳罚款,且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已经撤离。海口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

据介绍,早在2015年6月3日,经海口市环保部门人员监测发现,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存在废弃物超标排放的行为。同年7月30日,环保部门向该洗涤中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超标排放并罚款2万元。然而,该企业仍我行我素。同年8月,该洗涤厂被琼山区法院责令关停。同年10月24日晚,群众举报称,该洗涤中心继续偷偷排污。当晚,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该洗涤厂未安装环保排污设备,未经过环评审批偷偷排污,责令其关停后仍继续偷偷生产。当晚,环保执法人员叫来供电所工作人员,剪断了该洗涤厂的电线,强制关停。没想到,之后环保部门突击检查发现,该洗涤厂故伎重演,再次重新接上电线继续偷偷生产、违法排污。

海口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该洗涤厂违法行为严重,屡教不改,根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罚款金额可“按日连续处罚”。因此,环保部门对其进行“按日计罚”,共计处以罚款50万元。但是,该洗涤中心迟迟不缴纳罚款,前段时间,洗涤中心关起大门,相关负责人为躲避处罚“躲猫猫”。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上述13宗案件,下一步,法院将对相关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新环保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案件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口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环境违法企业一定要接受行政处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面临的将是更重的处罚,并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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