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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机关不忘初心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6-08-27 18:34:34

人民网合肥8月27日电(杨坤 方芳)作为中部省份,非公经济是安徽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优化非公企业发展环境、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成为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显示,2015年,安徽省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1264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57.5%;非公企业缴纳税收2190亿元,占全省税收比重68.2%。

“安徽省检察机关不忘初心,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非公经济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安徽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进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8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在合肥召开,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在作主题发言时说。

要服务,制度应先行

在服务非公经济过程中,安徽省检察院坚持制度先行,在不懈探索中砥砺前行。

2014年3月,安徽省检察院便联合安徽省工商联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厉打击危害民营经济的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查处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2015年5月,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安徽省检察院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安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意见》分为树立服务发展新思路、实现服务发展新作为、确保服务发展新成效等三大部分。

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安徽省检察院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安徽创新发展的意见》,还将与安徽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请进来,还需走出去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制度化、常态化的交流沟通机制必不可少。为此,安徽省检察机关专门建立了与非公企业双向互动机制,定期邀请非公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面对面交流和零距离接触。

今年5月12日,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以“服务非公经济,构建‘亲’‘清’(亲,要求亲和、友善、坦荡、真诚、积极主动、热情热心;清,要求清白、守法、公平、公正、两袖清风、廉洁干净)关系”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1名来自非公经济领域人士受邀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感受“阳光检察”,并就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座谈。

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加强与非公经济沟通、交流的又一渠道。2013年9月,安徽省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推出了省人大代表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今年6月22日,安徽省人大代表、众城集团董事长吴锐持证约见了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作为民营企业负责人,吴锐就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等与薛江武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请进来的同时还需要走出去,这样才能真正了解非公企业的所需所求,建立“检察室”、“民行工作站”等成为了检察机关走进非公企业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27日,宣城市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站”挂牌。而早在2009年4月,芜湖县人民检察院便在该县新芜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后经编办同意正式设立派驻开发区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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