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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对方网上发裸照 和县一12岁女孩遭蹂躏4年

发布时间:2014-12-15 23:41:55

近日,和县法院以被告人郁为龙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郁为龙,49岁,和县石杨镇人。2010年夏天的一个中午,郁为龙乘被害人晓琴(化名,女,1998年出生)在二楼睡觉且家中无人之际,欲对她图谋不轨。晓琴惊醒后竭力反抗,可还是被强奸。之后,郁为龙经常趁晓琴家没有人的时候,殴打和恐吓晓琴,称只要晓琴反抗或讲出去,就把她的裸照发到网上,让她家人活不下去等。因为害怕,晓琴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家人,遭到郁长期蹂躏。

今年7月,晓琴的母亲发现女儿腿部浮肿,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已怀孕35周左右,后产下一名女婴(死亡)。经鉴定,郁为龙为死婴父亲。(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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