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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6-12-28 22:39:33

一、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该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其中用于发放加班补贴54900元、购买土特产24894元。时任该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汪安、副主任胡琳、办公室主任朱志祥对此负有责任。2016年12月,汪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朱志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池州市中医院党支部原副书记王战白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2年至2015年,王战白先后3次收受该院门诊楼承建商、供货商现金礼金、购物卡共计7000元。2016年12月,王战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池州市中医院总务科原副科长方友生违规收受礼金、烟酒卡问题。2012年至2015年,方友生先后10次收受该院门诊楼承建商现金礼金、烟酒卡共计14000元。方友生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方友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池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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