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醉酒后攀爬进入人家中耍流氓,而且还威胁受害者丈夫不准走出卧室。近日,何某某因犯猥亵妇女罪被鸠江区法院依法判刑。
现年24岁的何某某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案发时是芜湖市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员工。
2014年9月9日凌晨4时许,何某某醉酒后来到四褐山街道某小区,采取攀爬入室的方式进入该小区一户居民家中。被害人小玲(化名)及其丈夫被惊醒。何某某临时起意欲猥亵小玲,即将小玲叫至客厅,并威胁其丈夫不许走出卧室。
在客厅内,何某某猥亵了小玲。最后何某某被小玲等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反妇女意志,入户胁迫妇女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