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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冒充镇干部骗取农户信任后盗窃

发布时间:2015-01-21 22:35:40
两男子冒充镇干部到农村丈量危房,谎称会发放一大笔补助给农民。两男子还说,交点钱给他们,可以多拿5至10倍的补助。受害人拿钱时,两人发现藏钱处并想法实施盗窃。

近日,颍东区法院审结这起特殊的盗窃案,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因犯盗窃罪,分别获刑并被处罚金。

交点好处费,可多领危房补助?

于某家住颍上县某村,今年50多岁了,提起两年前的那次被骗,他至今记忆犹新。那是2013年2月份的一天,于某和妻子在家。突然,两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敲响了于某家的门。

于某开门后,矮个男子向他介绍,高个男子是镇里管危房补助的干部,专门给农村危房户核发补助。

一听有补助,于某和妻子十分开心,邀请两人到家中坐坐。

“你家房子这么破,早就该领补助翻新了。”高个男子说。矮个男子则压低了声音说,要想多拿补助,就得花点钱活动一下,邻村的张某某交了5000元后多领了5万元。于某和妻子对两人的话深信不疑,很快从藏钱的地方拿出3000元,交到了“镇干部”手上。

接下来,“镇干部”表示可以丈量房屋了。“院子里的狗太吵了,先牵出去吧。”矮个男子说。随后,于某牵着狗走出家门,矮个男子喊于某的妻子到屋外帮忙丈量。

大概1分钟后,矮个男子还未开始丈量房屋,高个男子便冲了出来,“镇里出事了,让咱们赶紧回去。”之后,两人骑上摩托车飞驰而去……

于某回来一看傻了眼,刚才拿钱的地方放着的3万元现金不见了。至此,他们才知道被骗了,等他们想到报警时,两名男子早没了踪影。

报案不断,两名男子落网

其实,从2012年底到2014年1月期间,阜阳市及亳州市等地屡次接到报警称,有人冒充镇干部骗钱。

2013年4月,亳州市利辛县的村民赵某报案称,两男子将其1万元现金偷走。赵某说,两男子冒充镇干部,先是以可为其办低保的名义骗取了赵某夫妇的信任。在为赵某夫妻拍照后,两男子称中午要喝喜酒,想让赵某给换点整钱。看到赵某放钱处后,两人趁他和妻子不注意偷走现金1万余元。

2013年12月份,颍东区的吴某报案说,一高一矮两个男子自称是镇干部,要给她家丈量房子发补助。其中矮个男子先让她拿点钱出来,说可以帮她多量点,她便拿出了3200元。两男子又让她再拿出5000元,说可以补给她5万元,她没有同意。两名男子走后,她发现藏在门后的2.4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由于案发地多在农村,村民报案时间滞后等原因,警方一时难以侦破此案。随着报案人数的增多,阜阳市警方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布控力度,最终在2014年1月份,将正欲实施盗窃的高个男子赵某甲和矮个男子赵某乙抓获归案。

退赔大部分钱财,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讯,赵某甲、赵某乙对冒充镇干部行骗、伺机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两人在颍东区、颍上县、太和县等地,多次冒充乡镇干部,谎称给被害人发补助、发米面、办低保等,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发现被害人藏钱处后,实施盗窃。其中,赵某甲参与盗窃20起,盗窃数额为151030元;赵某乙参与盗窃16起,盗窃数额145030元。

近日,颍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二被告人自愿认罪,退出12万元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赵某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二被告人将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 (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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