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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假发票3-7万余份 男子被判刑1年罚金40万元

发布时间:2015-01-28 22:33:10
为牟取利益,一男子非法持有假发票3.7万余份。日前,该男子已被北辰区法院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万元。

中年男子张某系安徽省农民。2014年7月22日1时许,张某在本市西青区某村一家旅店房间内被查,其以盈利为目的非法持有伪造“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共计3.7万余份,发票总面值40万元。经鉴定,税务部门确认上述发票均为假发票。当日,张某即被警方抓获归案。现假发票已被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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