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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得做“微商” 泉州晋江发出明确禁令

发布时间:2017-03-26 23:09:40

台海网3月24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昨日,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单位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对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存在违规情形的教职员工逐一进行教育谈话,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涉及对象及时纠正整改。

教职员工禁止从事“微商”活动

学校请自查自纠

全国各地出现的“微商老师”,让很多家长面临尴尬

晋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是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晋江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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