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谯城区龙扬镇一男子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被谯城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21日下午,谯城区龙扬镇居民王某称,木某某是酒后驾驶一辆轿车到其家门口与其发生纠纷。市公安局龙扬派出所出警民警现场也从木某某身上闻到了浓重的酒气,对于木某某有可能涉嫌的酒驾行为,出警民警一方面与交警队联系,一方面带木某某到龙扬卫生院抽血固定证据进行先期处置,在龙扬卫生院内木某某大吵大闹就是不配合民警的工作,为了达到不抽血的目的木某某竟然用头朝警车上撞,将警车的玻璃撞碎,无理取闹并躺在地上不起,致使民警工作无法开展。
因为木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谯城警方对违法嫌疑人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