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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学生未按规定离职 乐学林不给工资

发布时间:2017-11-18 21:32:04

信网11月18日讯 “我在李沧的乐学林托管兼职工作一个多月,但离职后工资没有发给我。”说起9月份的兼职经历,还在上大学的王同学显得很无奈。乐学林负责人告诉信网,王同学工资未结算是因为她未按规定离职,“我们的规定是提前两个周申请离职,她没有申请。”

9月18日,王同学通过58同城找到了乐学林的兼职,负责照顾乐学林托管的小朋友,每周工作两次,一次70元,工作满一个月结一次工资。10月30日,由于学业原因王同学辞掉了这份工作,但是离职后工资结算却出了问题,“我是10月25日辞职,30日离职的,辞职的时候领导说提前一个周申请,但一个周后离职了领导又让我去,我没有去,然后我全部的560元工资就一分都没有发,我问领导是怎么回事,领导说我没有按照规定离职,没有工资。”

信网联系到了乐学林方面,负责人承认未结算王同学工资一事,她解释称:“我们的规定是正式员工辞职要提前两个周申请,但因为她是兼职,她辞职时我和她说的是你提前一个周申请,但是第二个周如果有需要你再过来,结果第二个周通知王同学时,她却不来了。”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以单位规定为由不与员工结算工资不合理,但员工离职也应该遵从用人单位的离职规定,“如果因为员工私自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董律师还表示,因为当事人还是未毕业的学生,此项纠纷属于劳务纠纷,所以需要直接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定,“建议王同学还是先与乐学林方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材料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日前,信网从王同学处了解到,乐学林已同意结算工资。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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