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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在法院被丈夫打伤 面部红肿嘴唇流血

发布时间:2016-03-14 22:25:05


娱乐吧2月26日讯 据福安新闻网报道,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作为夫妻,一定要珍惜缘分,互谅互敬,然而有一男子竟在福安法院安检处对妻子大打出手,致妻子身体多部位受伤。2月23日,违法行为人郭某,因殴打他人被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200元。

当日15时许,城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福安法院安检处有一对欲离婚夫妇在打架,原因不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郑永峰迅速带队赶到,发现两名中年男女正在拉扯,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将两人分开。现场女方面部红肿,嘴唇流血,手臂留有淤青,地板上还留有血迹,女方见到民警称系被其丈夫郭某殴打所伤。民警立即将陈某华送至闽东医院包扎伤口,并将违法行为人郭某抓获带回城北派出所审查。

城北派出所第二社区警务队民警谢锦雄立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审查。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现年46岁,福安市溪柄镇人)与陈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因长期感情不合,话不投机。陈某要求去法院离婚遭到郭某拒绝并引起郭某不满。当日下午陈某因离婚一事到福安法院起诉,在法院一楼安检处,郭某看到陈某和四个朋友在一块,怒气冲冲地冲过去就对着陈某拳打脚踢,致使陈某身上多处受伤。郭某供认了以上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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