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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协公布2015几起典型案例 二手车当新车卖被判退一赔三

发布时间:2016-03-23 18:49:03

10日,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2015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 给消费者提供消费警示, 在日常消费中尽量避免。

家用轿车退一赔三案

济宁市消费者刘女士于2014年5月在市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购买一辆价格为128000元的菲亚特家用轿车。 在一次刮擦事故维修过程中, 发现有二次喷漆现象。 经过调查, 该汽车公司故意隐瞒了该车曾于同年1月份出售给王某并经使用的事实, 已经构成欺诈。 2015年2月4日, 经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 被告将购车款128000元退还原告, 并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原告刘女士38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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