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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2校招“宏志生” 申报需5月18日前提交资料

发布时间:2016-03-24 22:49:03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4日讯(记者 陈淋)2016年成都市宏志生申请及办理工作开始了,今年成都市有盐道街中学、成飞中学、成都八中等22所学校招收宏志生,申报学生需于5月18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低保边缘家庭应于4月13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低保边缘认定。据悉,宏志生资助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负责解决,按一圈层4000元∕学年·人,二、三圈层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

申请宏志生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学生;2. 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3.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初三、高中在校非“宏志生”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近三年内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高一、高二“宏志生”复审资料包括:成都市普通高中在校“宏志生”复审申请审批表;低保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最近两次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单各一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宏志生”生活费用救助资金由各区(市)县慈善会在9月20日前一次性划拨至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各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则分10个月按月发放至“宏志生”银行卡,第一笔资金在9月30日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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