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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司法局签订多项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6-04-02 01:10:58

今后,京津冀三地将共同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的指导协调,加强监狱戒毒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协作。今天上午,京津冀三省市司法行政厅(局)在北京签署“1+4”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务实合作、服务协同发展拉开了新的序幕。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介绍说,京津冀三省市司法厅(局)联合制定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京津冀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5个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宏观指导性框架协议,其余4个协议为统筹推进原则指导下,先行启动的4个合作领域。

三地合作将在许多领域给公众带来方便,如目前在燕郊等地购房的北京人较多,如今后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将在调查工作当中相互委托核实,可节约时间。

据市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协议中,三地明确提出建立区域罪犯关押分流机制、遣送罪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孙超美副局长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北京市在押犯人人数过多,天津、河北的监狱将承担“蓄水池”的工作。“其实在2008年的时候,河北监狱已经承担过类似工作,这次是通过协议,将这一做法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

记者了解到,今后,京津冀三地将在区域协同发展进程中,对涉及的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民生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三地之间还将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工程,对三省市司法行政干警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法律服务人才进行联合培养培训工作。另外,三地还将要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的法律服务人才市场,推动法律服务人才合理流动。

此外,三地将要建立畅通的突发应急信息通报渠道,一旦发生监狱服刑人员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跨区域重大矛盾纠纷、社区服刑人员跨地域流动等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响应事件,三地的信息将立即互联互通,实现快速协查、联动联解。(来源:北京晚报记者:安然)

编辑:刘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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