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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凡父亲告博主“恶意抹黑”

发布时间:2016-04-02 01:26:59

8月14日,微博名为“芒果李隽宇”的博主发文称,演员廖凡之父、湖南大众传媒学院影视艺术系系主任廖先生与女老师通奸,引起社会轩然大波。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廖先生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博主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李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53.5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廖先生诉称,2015年8月14日,李先生的新浪微博发布称:“湖南大众传媒学院影视艺术系系主任廖先生,与教务老师张女士通奸……”同时将该博文置于其微博首页最顶部位置,后又分两次将该微博博文予以推送。廖先生认为,上述涉案博文的内容纯属无中生有、恶意捏造。李先生的恶意抹黑,加之廖先生之子廖凡系影视演员,具有一定知名度,更加导致涉案微博博文大量转载,给廖先生的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事后,廖先生委托律师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了律师声明,要求李先生即刻删除涉嫌诽谤的一切不法信息,但并未引起李先生的重视,涉案微博博文仍处于持续在线状态。廖先生认为,李先生作为涉案博文的发布者,利用互联网肆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廖先生进行肆意的诽谤,构成对廖先生的名誉权侵权。故此,廖先生要求法院判令微博公司、博主立即停止侵权,李先生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首页最顶部位置及全国公开发行报纸向廖先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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