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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湖南省全面推行个体户“两证合一”

发布时间:2016-12-02 23:40:15

本报11月30日讯 今天,记者从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我省也将全面推行这一政策,实现个体工商户填写“一张表格”,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不再“跑断腿”。

2014年1月1日以来,我省先后实行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不过,在企业实行“五证合一”后,个体工商户依然要到工商、税务两家分别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逐渐凸显,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呼声开始出现。

记者了解到,此次实施的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主要是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据湖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介绍,新政实施后,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将获得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一执照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信息回传代码库。“‘两证整合’后,等于经济主体拥有了‘企业身份证’,未来,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将可以通过征信网站查询企业或个体户的信用情况。”

同时,为尽量减少已经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与“三证合一”对企业提出的过渡期要求不同,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不设过渡期。这也就意味着,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将继续有效,工商部门也不会对换证做出强制性要求。

■记者 朱蓉 通讯员 唐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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