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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定下年薪百万“小目标” 靠诈骗赚钱一

发布时间:2016-12-19 23:38:05
网络图。

华龙网12月19日17时15分讯(记者 阙影)重庆小伙杨某才二十多岁,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年薪百万的“小目标”,不过他刚迈出了第一步,就梦想破灭,锒铛入狱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要从近日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破获的一起诈骗案说起。

谎称租房骗走房东手机卡

8月22日,小杨从老家来到重庆,在网上找到了一条租房信息。第二天,小杨联系上房东徐某,说要租房子。第二天下午,小杨和与房东见了面,两人不仅初步达成了租房协议,小杨还通过微信转账了100元给徐某,以表诚意。

8月24日下午,小杨再次和徐某见面,签订租赁合同。不过就在签字前,小杨突然“发现”自己没带身份证,而手机“正好”没电了。以此为借口,小杨借走了徐某的手机,谎称通知朋友送身份证过来,其实悄悄取走了徐某的手机卡。

几分钟后,小杨归还了手机,又借口下楼取身份证,离开了现场,而徐某一时大意也并未发现异常。 

转账遇限制“威胁”卡主解绑

取得徐某手机卡后,小杨发现该手机卡关联了徐某的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随后,他用自己的手机绑定了徐某的微信号,将徐某两张银行卡上的14700余元充值到了徐某的微信账号上,再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号上。

可当小杨发放了1800元红包后,由于微信本身对频繁异常操作的限制功能,导致其无法再继续发送红包。小杨并不甘心,在一个多月后,又尝试着转出了950元。想着还有上万元没有转账成功,小杨大胆联系了徐某,称如果徐某愿意解除微信的身份信息绑定,自己取出剩下的一万元后,就返还徐某一半的钱,为其减少损失。

可是小杨并不知道,徐某发现手机卡丢失后,就到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报了案,在民警的嘱咐下,徐某并未解除绑定。

“小目标”还没实现就被抓

11月26日,花园路派出所刑侦民警在四川警方协助下,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某网吧将小杨抓获。

坐进派出所的审讯室,小杨还一脸不甘。他说,自己本来定了个“小目标”,就是挣个一百万。他知道有房屋出租的应该都是有钱人,就以租房为由约见房东,再交点订金消除对方的防备,哪知第一次作案就被警方抓获了。

南岸警方提醒,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加速,手机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物品,一旦手机离手或丢失,都可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果手机不慎丢失应采取如下操作:1.致电银行冻结网银;2.支付宝通过95188挂失;3.致电运营商挂失手机号;4.微信用户登陆110.qq.com冻结账号;5.修改社交网络密码;6.找手机运营商补手机卡;7.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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