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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3天假期小型客车免通行费

发布时间:2016-04-03 23:01:28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任江 通讯员古丽米娜·艾力哈孜报道)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获悉:今年清明节,新疆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免费通行时间为2016年4月2日0:00开始至4月4日24:00结束。

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收费站在免费通行期间,免费通行车道继续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在ETC试点路段的收费站,ETC车道全部正常开启,由自治区联网收费中心统一下发节假日免费通行参数,实行一车一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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