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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眉山违法提供虚假材料

发布时间:2017-04-10 15:31:39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四川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仁寿支公司于2016年存在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

四川保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农业保险条例》第27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27条、第29条的规定,该局对人保财险眉山市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人保财险仁寿支公司罚款10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陈军时任人保财险眉山市分公司总经理,宋彬时任人保财险仁寿支公司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四川保监局依法对陈军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人保仁寿支公司时任经理宋彬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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