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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批次空调产品抽查不符合指标 涉17家生产销售企业

发布时间:2017-10-02 17:16:20

千龙网北京9月30日讯 9月30日,千龙网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近日,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就生产、销售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空调产品的执法检查情况,召开集体约谈会,海尔、奥克斯、国美、苏宁等17家空调生产及销售企业代表,听取了技术专家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就空调产品的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的解读。

近年来,各种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家电产品纷纷进入市场,尤其是具有抗菌、除菌、空气净化功能的空调,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为了规范此类家用空调器的生产经营行为,国家标准委于2011年发布并实施了GB 21551.6-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殊要求》。然而运行几年来,市场上存在众多通过炒作概念、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抗菌净化空调器产品。

今年年初,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将空气净化产品列入今年重点整治的行业之一,并持续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执法检查行动,对上海市在售的主要品牌共计14批次明示有除甲醛功能的空调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结果14批次产品均不完全符合GB 21551.6-2010标准中甲醛净化效率指标要求。

据了解,此次约谈会几乎涵盖了国内主流空调生产企业,同时还有几家最具市场影响力的销售平台,被约谈的企业代表认真反思和剖析了特殊功能空调不达标的原因,表示将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树立严格的质量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守法、诚信经营,并签署了承诺书。同时,约谈要求与会企业进一步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要强化标准法规意识,强化质量精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认真整改。

上海市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负责人对行业提出了自律要求,强调要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以务实的举措整改问题,为市场和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标准、安全放心、货真价实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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