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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课后尚未开课 想退款诺特钢琴要扣25%费用

发布时间:2018-03-12 21:12:11

信网3月12日讯 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艺术教育,高先生于2016年在诺特钢琴青岛中心校区给孩子报名参加了1-4阶的钢琴培训。在这一阶段的培训还没结束时,又续费报名了5-8阶的课程。然而,在完成了前一阶段的学习后,高先生向校方提出了退费要求,可诺特钢琴却在新课程尚未进行的情况下要扣除25%的违约金。

信网联系了高先生的课程顾问,对方表示,扣除违约金的规定是写进合同中的,“具体怎么退费还需要教学主管和领导开会决定,有结果我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的。”

尚未开课退费却要扣违约金

高先生告诉信网,自己第一次在诺特钢琴报名学习是2016年的时候,当时花3万多元参加了1-4阶段的学习。当学习进行到第3阶的时候,高先生在课程顾问的推荐下再次续课,花42580元报名参加5-8阶段的学习。

在前4个阶段的学习结束后,高先生综合考虑了孩子的学习情况,在后续的学习尚未开始时,向学校提出了退费的要求。“一是因为我们一家要去外地生活一段时间,另外一个原因是诺特钢琴更换老师的频率太快,这对孩子学琴是没有好处的。”

可是,在高先生提出退费要求后,诺特钢琴却表示,要按照合同要求扣除课程总价25%的违约金,高先生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合同中确实约定了退课要扣25%违约金,但前提是孩子已经开始上课的情况下。我现在要求退的是还未开课的5-8阶的课程,为什么也要扣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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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特钢琴:扣除违约金是明文规定

从第一次提出全额退费被拒绝后,高先生多次联系消费并通过12345等渠道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可至今没有收到诺特钢琴的任何回复。

9日下午,信网联系了高先生的课程顾问Hanna老师,“这件事已经上报给领导了,需要等教学主管和校长开会讨论后才能决定怎么处理。到时候我也会第一时间联系家长的。”

Hanna老师表示,扣除25%违约金是诺特钢琴明确写在合同中的规定,高先生作为续费学员的家长应该很清楚学校的规定。“而且学校也不是频繁更换老师,每次更换老师都是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来的,学员的学习进入更高一层次,肯定要换更加专业的老师。”

家长质疑培训合同有失公平

信网从诺特钢琴与学员签订的合同上看,如果学员单方面提出解约要求退款,首先扣除学员已上课的费用,同时学员还需要向校方交纳学费总价款的25%违约金。而在此条款后,诺特钢琴还特意写明,由于校方听课或者上课不及时或更换教师不视为退费理由。

“这样的合同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只规定了学员的责任,却把学校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高先生说。

信网联系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诺特钢琴在经过注册备案后已经取得了办学授课的资质,对于学员家长提出的退费要求,属于消费纠纷,应当向工商部门或者消保委求助,“不过从现在的情况看,还是建议家长与学校协商解决,毕竟上课前已经签了合同,对各种情况的处理也有了比较明确的约定。”工作人员表示会再次联系诺特钢琴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学校尽快处理此事。

信网全媒体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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