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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发布“全裸”隆胸广告 诺德医院称女孩自愿的

发布时间:2018-04-28 22:03:07

信网4月28日讯 朋友圈里的广告很常见,可如果这则广告涉及他人隐私,这样的广告内容是否能被人接受呢?“我在朋友圈里看到诺德医院的医生发了一个假体隆胸的广告,女孩儿的上半身几乎全部暴露,医院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尊重人?”对于青岛诺德医学美容医院(以下简称“诺德医院”)发布的这则广告,徐女士并不买账。

信网就此联系诺德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广告中的女孩儿已经与医院签订了协议,允许院方使用她的形象进行宣传。不过根据信网的了解,《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禁止医疗广告使用患者形象做宣传。

朋友圈广告:隆胸女孩儿太暴露

27日中午,市民徐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一则医疗广告,发布者是诺德医院的一位医生。虽说这则广告的主角不是徐女士,也跟她本人没有任何关系,可她仍然感觉到这则广告的内容有点不合适。“这是个隆胸的广告,广告里的女孩几乎是上半身全裸的,只有关键部位用很小的花遮挡了一下,面部都是完全露出来的。这样的广告是不是太暴露也太不尊重女孩儿的隐私了?” 徐女士告诉信网,自己之所以能够确定这则广告是诺德医院的医生发出的,是因为对方的微信就是自己在医院咨询时添加的。

“我也接触过其他的美容医院,像隆胸这样的项目很少有用真人做广告的,大部分都是漫画或者合成的图片。可是诺德医院的这条广告不仅有真人的照片,还有女孩儿躺在病床上的小视频。”徐女士认为,很多女孩儿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做过整形美容手术,更何况是隆胸这种私密性极强的整形手术,“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看到了医生发的朋友圈,如果女孩儿的家人或者朋友也看到,对她今后的生活会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徐女士说,即便医院要用真实的患者打广告,也应该对女孩的面部进行遮挡 ,保护患者的隐私。

诺德医院:女孩儿没交钱不算患者

从徐女士发给信网的图片和视频看,广告里的女孩儿表情自然,并介绍了自己接受的手术方式和主刀医生,还称赞了手术效果。不过,诚如徐女士所说,广告里女孩儿的上半身几乎全部裸露,特别是面部没有任何遮挡处理。

27日下午,信网联系了诺德医院的企划部,工作人员解释称广告里的女孩儿是医院的签约顾客,“女孩儿与医院签了八年的协议,我们医院免费为她做手术,女孩儿允许医院使用她的形象做宣传。”工作人员表示,院方在使用患者的形象做宣传时一定会事先取得对方同意,不存在侵犯肖像权的情况。

不过,根据2015年9月新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显然,医院发布的广告与这一规定是相违背的。对此,诺德医院的工作人员则解释为这位女孩做手术算是公益活动,“女孩儿没交钱,所以不算患者。”

朋友圈大尺度广告截屏(人物面部及隐私部位已处理)

律师说法:广告已违反法律和道德

虽然诺德医院表示使用女孩儿的形象作为广告内容已经取得了对方的同意,但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中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究竟应该如何判断呢?

对此,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认为,院方不能因女孩儿没有支付费用就否认其患者的身份,而医患双方的协议必须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才有效力,“既然国家已经出台了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患者的形象做宣传,因此医院不能以已经与患者签订了协议为由,继续使用其形象做宣传。”除此,王律师还表示,从道德层面上说,医院发布的广告内容过于暴露也是不合适的。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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