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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不合格的煤炭 青岛莲洁之香商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03-04 23:37:03

信网3月3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莲洁之香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煤炭,被青岛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2018年12月29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转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一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通过报告,确认2018年11月7日在莱西市深圳南路煤炭交易市场青岛莲洁之香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阳泉无烟煤为不合格产品。

青岛莲洁之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煤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针对其行为,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罚款人民币196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曾致电青岛莲洁之香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属实,当时这批产品公司购进的并不多,抽检时,有一个项目被判定为不合格。“现在我们已经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把这件事处理完了。”

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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