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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女孩成为网贷“催收员”后(4)

发布时间:2021-01-27 18:36:18

一些年轻人受高薪广告吸引加入其中,每日做着流程性的工作,却未对工作的合法性提出疑问,直至警察找到他们。

妮可此前请过律师,“律师给我的说法就是,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喊去帮忙,但还是(为套路贷)搭了一把伙,也算是参与了。”

而小晴和家人则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小晴和姐姐不断重复着她们的困惑:

“之前去上班(银行信用卡催收)都没什么事情,我们就没想这么多。”

“现在催收这个职业,是不是就是犯法?”

“我们就是在这家公司任职,按领导的要求做事,为什么要为此买单?”

对此,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赟律师分析指出,目前“催收员”并未列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即作为单位内设的岗位,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水平评价体系。“这一职业的合法性,要取决于工作的具体内容。”

“套路贷”属于犯罪行为,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及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95后女孩成为网贷“催收员”后

周筱赟律师分析,“催收”是整个套路贷犯罪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进入“套路贷”公司做“催收员”,即使“催收员”只是打电话通知,而不涉及其他行为,也可能在套路贷犯罪中构成帮助犯。

除有催收的客观行为之外,构成套路贷的帮助犯,还必须当事人对套路贷主观明知。“这里所说的明知,并不是要求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有精准的认识,而是一种对该行为的非法性有大体的认知即可。即使自称主观不明知,法官也会根据正常人的心态,从常理来判定当事人是否主观明知。”

95后女孩成为网贷“催收员”后

《意见》中提及,“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同案人、被害人的关系、获利情况、是否曾因“套路贷”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查处等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认定。

在民间借贷中从事催收工作,涉及刑事法律风险很大。周筱赟律师建议年轻人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要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划。如果一份工作不设任何门槛,薪酬又比自己此前从事的正常工作高出一大截,那就要对该工作的合法性打上问号。

一旦发现自己所做的工作非法,不管薪酬多高,都应当尽快退出,并到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即便以后追究刑事责任,也通常可以免于处罚。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最高检专家库专家余刚提醒90后、95后,在利益面前要擦亮眼睛,不要为了小钱小利去做违法的事情。对于公司或上级交付的工作要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判断,经常关注社会新闻,对于网贷、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保持谨慎态度。

(应采访对象要求,妮可、小晴为化名。贺达源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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